10月12日消息,A股上市公司世纪华通对外发布公告称,旗下子公司Actoz Soft Co.,Ltd.(以下简称亚拓士)于近日收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63-2民事部判决书,韩国地方法院驳回了娱美德与韩国传奇公司关于Actoz、蓝沙信息、 Shanda Games签署的续展协议无效的全部请求,并由原告承担所有诉求费用。
根据判决书显示,2017年6月30日,公司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蓝沙信息)、Shengqu Games Limited(公司曾用名Shanda Games Limited)与亚拓士签署了《Extension Agreement》(以下简称《续展协议》)。Wemade Entertainment Co., Ltd.(以下简称娱美德)及ChuanQi IP Co., Ltd.(以下简称韩国传奇公司)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权利,故其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。被告爲亞拓士。
原告娛美德與韓國傳奇公司訴訟請求如下:1、請求確認被告與藍沙信息及Shanda Games Limited于2017年6月30日簽訂的《續展協議》無效。2、被告不得在未與原告韓國傳奇公司、娛美德事先協商的情況下,與藍沙信息就使用《傳奇》軟件著作權以更新、延長、變更《軟件許可協議》等協議等方式使其在2017年9月28日之後繼續有效,亦不得許可藍沙信息、上海數龍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其他第三方使用《傳奇》軟件著作權。3、執行官應以適當方式將上述命令之主旨進行公告。
最終經法院裁定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,並由娛美德與韓國傳奇公司承擔所有訴訟費用。對于這份協議的有效性,早在2018年1月23日,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就已作出裁定,裁定藍沙與亞拓士簽署的《續展協議》爲合法有效的協议。
事实上,娱美德和亚拓士是《传奇》(英文名称《Legend of Mir II》)的共有着作权人。根据娱美德、亚拓士和盛大网络于2002年7月14日签署的《补充协议》,在《软件许可协议》及前述《补充协议》有效期内,娱美德将其作为《传奇》(英文名称《Legend of Mir II》)共有着作权人的一切权利委托亚拓士行使。根据亚拓士与娱美德聯合出具的《<傳奇>授權書》及亞拓士出具的《<傳奇>授權聲明》,自2009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,數龍科技、藍沙信息有權將其《傳奇》軟件著作權轉授權及分授權給第三方並有權采取一切措施積極維權。
2001年,《传奇》由盛趣游戏(原盛大游戏)引进中国,通过十多年的运营与推广,《传奇》已被打造成中国网络游戏市场上最为成功的游戏IP,拥有6亿注册用户、端游页游手游全面开花。未来盛趣游戏将进一步利用科技赋能文化的手段,使传奇生态圈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,《传奇》的IP价值也将得到更大提升。